【政法隊伍教育整頓進行時】合肥中院“筑巢引鳳”盤活破產房企
從工程爛尾到建設一新、順利交付,歷時兩年半,法院助力破產重整,讓500余名業主喜迎“新居”。近日,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在處理一起涉房地產企業破產案件中,通過破產重整,挖掘企業“重生”希望,吸引投資人注入“生機”,讓“問題樓盤”重新煥發活力,購房業主權益得到保障,企業也卸下“包袱”重新“上路”。
“為了買這房子把全家的錢都投進去了,當聽說開發商破產時,我的心情一度跌到冰點。幸虧法院對該起破產案件的妥善處理,才讓我們今天能成功拿到新房的鑰匙,真心感謝!”一位業主代表激動地對法官說。
2016年春天,“合肥春天城市廣場”由合肥春天運輸有限責任公司開發建設,占地1.3萬平方米,在一至四層的商業區域就有近2.6萬平方米,共有房產792套,在全市房產經濟持續上揚的“黃金時期”,這*對是一次商業大手筆。
然而,好景不長。由于經營不善、資金鏈斷裂,春天城市廣場和春天運輸公司的銀行賬戶均被采取財產保全措施,備案銷售定點貸款銀行停止貸款發放,施工方因風險因素中途停工。而在這時,春天城市廣場建筑主體結構才剛剛完成。
500多戶購房者的房產遲遲不能交付,紛紛上訪維權。面對來勢洶洶的社會風險,2019年4月24日,合肥中院裁定受理對春天公司的破產清算申請,并指定安徽皋騰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為春天公司的管理人。
一邊是難以處置的資產,一邊是購房者的利益,如何維護債權人利益,讓“爛尾樓”重新“活”起來,成為一道難題擺在辦案法官面前。
為盤活已停工的爛尾樓盤,法院經審慎研判,決定由管理人承擔起開發商的責任進行續建,盤活項目資產,清償巨額債務,解決500多戶購房者交房問題,實現資產價值*大化。
合肥中院積極發揮府院協調聯動機制,*一時間協調政法委、住建局、公安、街道辦、總包單位、銀行等相關單位就春天城市廣場項目復工事宜召開專題會議,反復磋商,精心論證,同時協調各方全力配合施工方早日完成復工。承辦法官還多次前往項目現場向施工單位講法理、擺事實、舉例子、談風險,推動各施工單位逐漸建立信心,陸續投入到續建中。
在續建初期,春天公司銀行賬戶存款因被多家法院凍結無法使用,合肥中院還向全國各地所有涉及對春天公司采取保全措施的法院送達協助通知書,請各法院依法中止有關春天公司的執行程序,解除凍結銀行賬戶資金和房產的查封,使管理人有資金可用于支付續建工程款,也為后期交房辦理產權證和銷售房產排除困難。
驗收工作中,為解決包括施工許可證過期、破產受理后建設單位申報驗收資格等多個“掃尾難題”,合肥中院還積極協調市質監站、市自規局、市人防辦等部門,開辟綠色通道,提供了一系列配套措施。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春天城市廣場順利完成驗收手續,樓盤“涅槃復生”在即。
在春天城市廣場項目工程續建和驗收期間,合肥中院法官多次接待購房業主,安撫情緒、明理釋法,及時告知項目施工與驗收進度,主動爭取購房者的理解,贏得他們的理解和支持。
除此以外,針對購房者提出的要求支付違約金的訴求,為保障購房者利益,合肥中院經過多方協商處理,決定以減免物業費的方式予以補償。對于業主提出的其他各項合理訴求,在充分協商的基礎上,合肥中院依法依規以多元化的方式妥善解決。
“能有這樣多方共贏的結果,我們花費的時間、精力,付出的努力都值得!”在案件結束后,合肥中院的承辦法官由衷地感到欣慰。
通過破產重整,春天城市廣場爛尾樓實現華麗轉身,各類債權的實現得到充分保障,尤其是普通債權也將獲得較高的清償比率,實現了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春天公司重整成功,也是合肥法院進一步深化營商環境綜合改革,助力打造*流營商環境的有力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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