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巢湖擬出讓4宗工業用地總面積約6181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規定》以及《國土資源部監察部關于落實工業用地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制度有關問題的通知》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巢湖市2015年第七次、第八次土地管理委員會會議批準,巢湖市國土資源局擬出讓下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出讓地塊的基本情況
備注:面積以實測為準二、供應條件1、競買人須為公司法人。項目投資強度及稅收須符合國家和省、市有關要求。2、競得人須在土地上市成交后10個工作日內與出讓人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逾期未簽訂的,終止供地,競買保證金不予返還。競得人須在簽訂出讓合同后,60日內付清全部出讓金(1個月內繳至全部土地出讓成交總價款的50%)。3、競得人須在出讓合同簽訂之日起3個月內實質性開工建設,并在開工建設后1年內竣工(以結構封頂為準),竣工后3個月內投產。若未按期投產,按土地出讓金總額的千分之一標準追究違約責任。4、項目沿路建筑退讓應按照已批準的規劃設計條件進行控制。5、該項目建成后,不得改變用途,不得對外出租,不得對外分割銷售或轉讓。6、項目規劃、建設、生產、運營需符合環保部門的要求,否則由項目所在地政府或開發區管委會和環保部門依法處置;7、出讓人在簽訂土地出讓合同后30日內,向競得人辦理現狀交付手續。本出讓方案經市土委會審定后,開竣工時間、建設周期等要求隨出讓公告一并公示,土地上市成交后,競得結果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監督。三、競買人資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公司、企業,均可申請參加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競買活動(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四、競買登記競 買人可于2016年2月26日至2016年3月23日至巢湖市國土資源局利用科領取掛牌出讓資料(工作日),辦理競買登記手續,逾期不再受理。競買人申請 辦理競買登記前須繳納競買保證金,競買保證金繳納的截止時間為2016年3月23日上午11:30(以保證金實際到帳為準)。五、掛牌時間、地點(一)掛牌時間為2016年3月16日至2016年3月28日,掛牌時間為上午9:00—11:00、下午3:30—5:00。(二)掛牌地點為巢湖市國土資源局。地址:巢湖市東風路436號(原區政府老樓三樓)聯 系 人:吳 靖、寧 可聯系電線巢湖市國土資源局2016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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