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動態】瑤海法院 3小時高效騰退200畝廠房
2002年2月28日,原告合肥某紙業有限責任公司(甲方)與被告合肥某某紙業有限公司(乙方)簽訂一份《租賃協議》,約定甲方將現有4條造紙生產線和上述生產線的廠房以及為滿足生產能力所需要的輔助生產的服務設施和土地使用權等全部租賃和提供給乙方使用,租賃期限15年,自2001年4月1日至2016年3月31日止(具體機臺租賃時間以該機臺啟動生產之日計算)。出現終止協議特殊情況經雙方協商,協議可以終止,租賃期滿經雙方協商租賃協議可續簽。
簽訂協議后,乙方由于經營出現問題,廠房和設備一直未使用,租金也未按時交付。甲方訴至法院,合肥市瑤海區人民法院經審理判決乙方應交還輔助生產的服務設施和土地使用權,并支付甲方相關租金和利息共計130余萬元。判決生效后,乙方一直拒不履行,甲方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到了執行階段,執行法官陳軍曾多次走訪現場,了解該廠房的現場狀況,給被執行人做思想工作,要求其自行騰出廠房,自覺履行生效判決確定的義務。廠房的大股東表示愿意配合,但是其他小股東態度消極、一意孤行,增加了執行難度,使得矛盾進一步擴大。
為了捍衛司法尊嚴、依法保障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瑤海法院決定對該廠房進行強制騰出行動。
考慮到乙方公司其他股東對抗情緒較激烈、場所內大宗器械較多等問題,為了保障此次執行活動的順利開展,陳軍進行了一周左右的計劃、籌備和安排,并召開了數次部署會議,制定了具體成熟的執行實施方案。
11月13日早晨,兩輛警車,10余名執行干警集合出發。到達現場后,陳軍迅速部署,安排干警進行登記造冊、拍照留痕、維護現場秩序,同時與乙公司的大股東進行深入交流,防止現場矛盾激化。
經過3個多小時,*后一批物品清點完畢,至此,該項執行工作圓滿完成,200畝廠房高效騰退,涉案廠房內的物品全部完成交接。經釋法明理,乙公司的其他股東們也表示*不再阻撓承租戶離場。
本次的集中騰房行動,一方面顯示了法院對申請人合法權益不遺余力的保護和對執行中的“釘子戶”的嚴厲打擊,另一方面也展示了法院在疑難復雜案件面前敢于亮劍的決心和信念。
下一步,瑤海法院將加大“六穩”“六保”專項行動力度,繼續發揮執行職能,嚴厲打擊規避執行、抗拒執行等失信違法犯罪行為,堅持善意文明執行理念,切實發揮好司法工作的服務保障作用,確保執行質效指標高位運行,助力瑤海區社會經濟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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