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東法院 【執行攻堅】廠房拍賣期間還敢對外出租? 清場沒商量!
5月13日上午,肥東縣人民法院組織精干力量成功對被執行人安徽威薩重工機械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威薩重工)名下19857平米的土地及地上13970.66平米的建筑物進行強力清場交付。至此,涉案19506473元的肥東縣農村商業銀行光大支行(以下簡稱農商行)與被執行人的金融借款糾紛案終于畫上圓滿的句號。
2015年11月27日,被執行人威薩重工以其名下土地及地上部分建筑物作抵押,并由馬某(威薩重工法定代表人)、陸某擔保從農商行借款***69946.9元。借款到期后,威薩重工以各種理由拒不還款。農商行只好訴至肥東法院。
2017年2月,肥東法院判決威薩重工償還農商行借款本金13369946.9元及合同利息等,馬某、陸某對上述債務承擔保證責任。判決生效后,威薩重工仍拒不履行判決義務,農商行遂申請法院執行。
該院立案后,依法對威薩重工、馬某、陸某名下財產進行查封、凍結。但因該案中對威薩重工土地房產的查封系輪候查封,因此為維護申請人權益,該院積極協商處置權。
在此期間,馬某以引進戰略合作伙伴,投資3000萬的盤活資產馬上就到位等理由,迷惑法院,要求法院延緩執行,均被肥東法院予以拒*。
2019年1月,法院取得對威薩重工名下土地房產的處置權后,依法對威薩重工法定代表人馬某問話,送達拍賣裁定,并告知其拍賣期間不得擅自改變土地廠房的租住現狀,同時啟動對威薩重工財產的拍賣程序。
拍賣程序啟動后,肥東法院對威薩重工廠區內租戶逐戶走訪,告知租戶廠房土地正被法院拍賣以及租戶擁有優先權和行使權利的期限,并制作筆錄,同時在廠區內張貼行使優先權公告。
2019年12月,據舉報線索得知,威薩重工擅自將廠區內原有租戶清場,將廠房土地整體出租給某材料科技公司。得知消息后,法院干警立即趕到威薩重工廠區,發現該廠區門頭招牌已經換成某材料科技公司的名字,同時,廠區內的路面和廠房也已經進行了一些改造。
經對該公司調查,法院干警了解到該公司系高科技企業,由肥東縣政府招商引資,經經開區管委會協調于2019年5月份與威薩重工簽訂租賃協議,租金已由經開區管委會代付一部分。
盡管如此,肥東法院干警仍然嚴肅告知該科技公司,威薩重工廠房土地已于2019年1月份啟動了拍賣程序。目前拍賣在進行中,威薩重工擅自出租該廠房土地系非法干擾執行,并責令該公司立即停止施工。
2020年1月15日,威薩重工廠房土地一拍成交。某食品公司以33217375.25元拍得該塊土地及地上建筑。但是該公司直到3月25日才交清尾款。在此期間,承租人某科技公司無視法院禁令,繼續對廠房進行裝修并進駐機械車輛,完成投資幾千萬元。
考慮到強制清場難度很大,損失也很大。肥東法院隨依法送達清場公告,限期清場,但該公司仍拒不清場。
4月26日,法院依法傳喚馬某、競買人某科技公司、承租人某材料公司協商。但雙方各執己見,協商未果。
同日,法院再次向承租人及威薩重工送達限期清場通知,并告知拒不清場的法律后果。
5月9日,法院再一次到廠區要求清場。期間,經經開區管委會居間協商,承租人與競買人就承租人租賃該廠房土地達成初步意向。
5月13日,因承租人仍未清場,也未與競買人達成租賃合同,肥東法院依法組織干警對土地廠房進行清場交付。由于承租人法定代表人因公在外,法院依法將承租人設備統一封存暫交競買人保管,廠區內人員全部清退,完成移交。
肥東法院此次強制執行,一方面彰顯了執行的強制力,有效地保護了申請人及競買人合法權益。另一方面又貫徹了創新發展、善意執行理念,盡量降低承租人損失,維護該高科技企業的合理權益,平衡了各方利益,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
原標題:《肥東法院 【執行攻堅】廠房拍賣期間還敢對外出租? 清場沒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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