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2015]6-1號工業用地5月28日掛牌 面積66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規定》以及《國土資源部監察部關于落實工業用地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制度有關問題的通知》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肥西縣土地管理委員會批準,肥西縣國土資源局決定采取掛牌方式出讓下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公司、企業均可申請參加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競買活動(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1. 用地預申請。競買人須與項目所在地鄉鎮政府(工業園區管委會)簽訂意向用地協議。
競買人可于2015年4月29日至2015年5月26日到肥西縣國土資源局土地利用管理科領取掛牌出讓文件,辦理競買登記手續,逾期不再辦理。競買人申請辦理競買登記前須繳納競買保證金(具體金額詳見出讓地塊具體情況一覽表),競買保證金繳納的截止時間為2015年5月26日下午17:00(以保證金實際到帳為準)。
1、地塊具體規劃指標以規劃部門出具的正式文件為準,地塊具體掛牌條件詳見掛牌出讓文件。
2、競得人須在簽訂土地出讓合同后10日內繳清全部土地成交總價款(含競買保證金)。
3、競得人須在簽訂土地出讓合同后10日內,按出讓金總價款的5%繳納項目開竣工履約保證金(不計利息)。開竣工保證金交縣土地收購儲備中心賬戶。按期開工的返還50%,按時竣工的返還全部剩余保證金。未按期開竣工的,每延遲一天扣除保證金總額的3‰,扣完為止。
4、競得人憑《成交確認書》、掛牌文件辦理項目立項、企業登記等相關手續后,與肥西縣國土資源局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并按規定繳納土地出讓金、契稅等費用,再申請辦理建設用地批復和土地登記手續。
5、本次掛牌出讓宗地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5日內無異議,肥西縣國土資源局將在辦理土地供應手續后,進行土地登記,并由肥西縣人民政府頒發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證。
6、肥西縣國土資源局對本公告保留解釋權,以上事項如有變更,一律以變更通知或變更公告為準。
報名登記地址:肥西縣國土資源局土地利用管理科(國土資源局辦公樓506室),上派鎮人民西路與站前路交口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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