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時報電子報實時通過手機APP、網站免費閱讀重大財經新聞資訊及上市公司公告
本半年度報告摘要來自半年度報告全文,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經營成果、財務狀況及未來發展規劃,投資者應當到證監會指定媒體仔細閱讀半年度報告全文。
2021年是國家“十四五規劃”的開局之年,亦是“二氧化碳排放力爭2030年前達到峰值,力爭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雙碳目標的起始之年,能源電力將從高碳向低碳、從以化石能源為主向以清潔能源為主轉變,風光儲氫等新能源迎來高速發展機遇。光伏行業亦逐漸擺脫對于補貼政策的依賴,逐步實現平價上網及市場化發展。然而在新冠疫情影響下,大宗商品價格持續上漲、海外運費成本不斷攀升、疊加光伏行業上游硅料供應緊缺且原輔料價格大幅上漲,抑制下游終端市場需求的釋放,對光伏行業發展產生一定影響。根據國家能源局統計數據:2021年1-6月,國內光伏新增裝機1301萬千瓦,其中,光伏電站536萬千瓦、分布式光伏765萬千瓦,集中式地面電站裝機規模不及預期。隨著下半年光伏產業鏈各環節價格逐步趨于合理區間,預計光伏市場裝機需求將出現積極恢復。
面對光伏行業供應鏈價格大幅度波動帶來的沖擊,公司經營面短期承壓。公司管理層在新一屆董事會的正確領導下,有序開展生產經營,在夯實光伏主業的同時,積極培育發展新業務,尋找新的利潤增長點。2021年上半年,公司實現營業收入203,829.92萬元,實現凈利潤-24,217.23萬元,其中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24,749.60萬元。
2021年上半年,上游硅料供應不足且價格大幅度上漲,導致公司主要原材料硅片、電池片價格飛速上漲,疊加大宗商品漲價帶來輔料價格的上漲,原輔材料成本漲幅超過組件調價空間,公司被動采取減少生產應對硅片供應短缺。受新冠疫情影響,海外訂單運費價格連續上漲,物流成本進一步侵蝕利潤影響出貨,綜合導致公司上半年營業收入同比去年下降。面對各方面的挑戰,公司管理層以“保生產、穩經營、輕資產、降負債”為目標,在生產方面:繼續推行經營承包制,充分授權,一切以經營*一及價值創造為目標,通過自主接單及代加工等方式,充分調動現有生產基地的積極性,保證有效產能的合理利用。全力保障合肥大尺寸組件基地建設,廠房設施、設備采購、人員配套等均有效落實,確保一號廠房于今年9月份順利投產,為公司大尺寸組件產能釋放打下堅實基礎。鑫宇電池基地生產線技改及樂山電池基地投建項目均在穩步推進中,保證公司組件及電池片產能匹配度。在銷售方面:整合全球銷售組織架構,實現銷售資源統一管理,逐步恢復海外市場銷售;在訂單交付保障上,主動選擇如高毛利的碳足跡等訂單,提升產品毛利率,保證訂單盈利水平;在傳統組件銷售基礎上,加大系統包銷售力度,新增包含組件、逆變器、匯流箱及支架等在內的系統包銷售業務,增厚產品毛利,同時成功推動了海面光伏組件在東南亞的運用。緊抓整縣推進分布式光伏的機遇,充分調動各方資源,與央企、國企共同開發,效果顯著。全力推動電站轉售、淘汰出清落后產能,持續優化資產結構,疊加募集資金補充流動資金,有效改善公司財務結構,有息負債規模持續下降,財務費用同比減少52.02%,資產負債率降低至63.11%。下半年公司將繼續全力推動電站出售,回籠資金投入運營,創新融資模式,持續推進供應鏈融資等方式,緩解公司資金壓力,持續提升公司經營效益。
報告期內,受光伏行業供應鏈價格波動影響,國內大型集中式電站項目裝機需求推遲,能源工程EPC業務中標、開工及并網規模同比去年下降,影響EPC業務利潤貢獻度。能源工程積極克服行業波動的不利影響,緊抓整縣推進分布式光伏的發展機遇,通過自主申報或與央企、國企合作申報模式,鎖定整縣分布式資源,目前已累計跟進數十個縣區的整縣申報項目,預計將于2021年下半年逐步申報;堅持開發帶動EPC項目模式,延伸前端業務,依托自身及協鑫資源,積極參與央企、大型國企的平價、競價項目,充分利用合作方的優勢資源,已累計追蹤接洽近2GW規模光伏項目;持續發力市場EPC業務,對優質客戶進行二次開發,持續擴大EPC市場份額,成功中標寧夏電投125MW熱電聯產EPC項目等,同時加大海外開發力度,提升利潤貢獻度。運維檢測業務進展順利,上半年市場檢測業務承接規模349MW;完成青海化隆29.5MW安民光伏電站代運維承接,累計運維項目達到160MW。積極開拓新的利潤增長點,結合海外銷售資源,開拓BOS包銷售等業務類型,拓展綜合能源服務范圍。報告期內,清潔能源公司全力保障電站運營,重視電站項目消缺工作,積極開展電站轉售工作,配合多家意向收購方完成電站盡調,預計將于年底前完成全部電站轉售。2021年上半年清潔能源公司完成發電量約1.27億度,回款電費及國補約0.58億元,有效補充現金流。報告期內,能源工程取得通信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資質,榮獲“2020年電站EPC品牌價值第七位”、2021年APVIA “亞洲光伏協會光伏應用獎”、“全球光伏EPC集成商品牌20強榜單”,位居第十位。
為搶占高效大尺寸電池市場缺口及提升公司大尺寸組件產能規模,公司在合肥市肥東縣投資建設60GW組件大基地已于2020年12月份正式開工建設。合肥組件基地主要定位于“210mm”新型組件產品,并全面兼容 “210 mm”以下尺寸,以兼顧現有產品并填補未來大尺寸產品供應缺口,并通過智能自動化、大數據支撐、規模優勢、單一環節專業化等,提升生產效率及制程兼容性,進行大數據采集及管理,降低生產制造成本,提升產品工藝品質;同時,借助合肥當地的政策優勢與區位優勢,利用超大規模化帶動相關配套產業鏈集群化,形成虹吸效應,打造全球光伏制造中心,降低組件制造環節的綜合成本,形成核心競爭力。公司高度重視合肥組件基地項目建設,成立合肥項目籌備指揮部,抽調公司管理、研發、財務、供應鏈、人事等優秀人才奔赴一線,協力推進各項建設工作有序開展;克服一切困難,緊盯項目節點,提前謀劃,全力保障工期,確保高質量、高標準、高效率完成投產目標;高度重視項目施工建設階段中的各項管控,做好資金計劃,強化成本管理;合肥協鑫集成高度重視企業文化和組織團隊建設和管理,加強一線生產人員協鑫文化及協鑫精神學習,誓將合肥基地建設好、管理好、發展好。為更快提升公司高效大尺寸組件產能,提升公司在大尺寸組件領域的市場份額,公司已將募投項目“合肥協鑫集成2.5GW疊瓦組件項目”變更為“合肥協鑫集成15GW光伏組件項目”,募集資金的投入加快了合肥組件基地的建設進程。目前合肥組件基地一期項目北區10GW廠區建設如火如荼,一號廠房、二號廠房及倉庫、綜合樓、變電站、動力站等配套設施均在加緊建設中,其中一號廠房設計產能5GW,包含10條生產線mm尺寸,目前設備招標采購全部完成,已于8月中旬起分批交付設備安裝,將于9月份正式投產;二號廠房建設進展超預期,預計將于11月份完成廠房交付,2022年一季度投產。目前合肥組件基地已經開始接受國內及海外客戶訂單,已簽訂單超110MW,意向訂單超1GW。合肥組件基地項目的投產將極大改善公司組件產能結構,持續降低組件制造環節綜合成本,提升公司光伏業務盈利水平。
公司擁有雄厚的研發力量及技術研發團隊,擁有高新技術企業5家、國家級博士后工作站1個、省級院士專家工作站1個、省市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5個、省市級企業技術中心3個、省級智能工廠1個,為公司技術創新發展提供了堅實的平臺。截止報告期末,公司累計申請專利619項,其中發明專利212項;累計授權專利424項,其中發明專利70項;累計參編30項行業技術標準。
公司堅持科技引領、創新驅動的理念,持續提升科研實力和新品轉化能力,加強研發部門的團隊建設和激勵機制,同時規范科研項目的管理,完善科研成果保障機制。公司光伏電池和組件業務秉承高效和差異化的策略,積極布局大尺寸硅片的電池和組件產品,涵蓋疊瓦、半片、雙面雙玻和透明背板產品等,完成高效電池TOPCON、HJT等技術儲備。報告期內完成182大尺寸組件開發設計及認證,并已批量生產;600W+超高功率210大尺寸組件已完成產品設計,目前產品認證及可靠性驗證進行中,為公司搶占大尺寸組件市場及規模化生產奠定了基礎。此外,公司還致力各種應用場景的特殊組件開發,完成高可靠海面漂浮組件研發設計、分布式屋頂輕質組件設計、光熱PVT組件的設計,目前可靠性測試進行中;啟動BIPV組件的研發,滿足客戶多樣化定制化需求。
為加速推進公司分布式光伏事業發展,搶抓光儲充一體化的發展機遇,公司積極布局儲能產業,面向新能源消納、多能互補和電網側應用等需求,積極儲備戶用及工商業光儲一體化業務、基站儲能、移動能源、光儲充系統等綜合能源系統業務,打通從原料到能源管理的5G綜合能源全生命周期管理。公司于2016年進入儲能領域,擁有一支經驗豐富技術過硬的團隊,通過自主研發儲能BMS、EMS模塊及控制技術等核心技術構建協鑫儲能的技術壁壘,公司儲能產品功能覆蓋面廣、系統集成度高、智能型自控特質突出,同時具備價格與運維成本優勢。公司陸續推出戶用儲能產品E-KwBe、G-Home及工商業級儲能系統E-Bank儲能機柜及儲能集裝箱等產品,依托協鑫自身的品牌優勢及強大的海外市場銷售渠道,推動儲能產品銷量穩步增長。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協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協鑫集成”或“公司”)董事會根據《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年度存放與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格式》等有關規定,編制了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資金存放與實際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協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批復》(證監許可[2020]1763號)核準,并經深圳證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保薦機構、聯席主承銷商采用非公開發行方式,向特定對象非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 股)股票 773,230,764股,發行價格為每股人民幣3.25元,募集資金總額為2,512,999,983.00元,減除發行費用人民幣21,382,075.35元(不含稅),募集資金凈額為2,491,617,907.65元。已由主承銷商申萬宏源證券承銷保薦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申萬宏源承銷保薦”)于2021年1月5日全部匯入公司募集資金專戶。上述募集資金到位情況已經蘇亞金誠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驗證,并于2021年1月6日出具了蘇亞驗[2021]2號《驗資報告》。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資金125,558萬元,使用閑置募集資金臨時補充流動資金35,000萬元,募集資金專項存儲賬戶余額為123,754萬元(包括累計收到的銀行存款利息扣除銀行手續費等的凈額及理財產品收益)。使用情況明細如下:
為了規范募集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護投資者權 益,本公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及《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了《募集資金管理制度》。根據《募集資金管理制度》,對募集資金的存放、使用、監督管理等方面均作出了具體明確規定。
(1)2021年1月29日,經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六十二次會議公司審議通過,公司與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蘇州分行及保薦機構申萬宏源承銷保薦簽署了《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公司、全資子公司合肥協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合肥集成”)及申萬宏源承銷保薦分別與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蘇州分行及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肥東支行簽署了《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公司、全資子公司阜寧協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阜寧集成”)與江蘇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蘇州分行及申萬宏源承銷保薦簽署了《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公司、全資子公司合肥協鑫集成光電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合肥光電”)與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肥東支行及申萬宏源承銷保薦簽署《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
(2)2021年2月2日,經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六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公司、合肥光電與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蘇州分行及申萬宏源承銷保薦簽署《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
(3)因公司募集資金已轉入項目實施主體開設的募集資金專戶以及2.5GW疊瓦組件募投項目實施主體已發生變更,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完成公司在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蘇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支行開設的募集資金專戶及阜寧集成在江蘇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蘇州新區支行開設的募集資金專戶的銷戶手續,對應的《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相應終止。
上述三方監管協議與深圳證券交易所三方監管協議范本不存在重大差異,公司在使用募集資金時已經嚴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有4個募集資金專戶,募集資金存放情況如下:
2021年3月12日,公司召開第五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及第五屆監事會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臨時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同意公司將不超過35,000萬元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使用期限不超過12個月。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以閑置募集資金暫時性補充流動資金35,000萬元。
2021年5月21日,公司召開第五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及第五屆監事會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議案》,同意公司擬將不超過88,000萬元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用于購買期限*長不超過一年(含1年)的現金收益產品,期限自第五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之日起不超過12個月,在上述額度及有效期內,資金可以滾動使用。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而購買7天通知存款現金收益產品28,600萬元。
截至2021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資金為1,237,534,983.41元,其中3.5億元用于臨時補流,2.86億元用于購買7天通知存款,剩余募集資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資金專項存儲賬戶中。
(1) 公司于2021年1月22日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六十次會議及第四屆監事會第三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變更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施主體及地點的議案》,同意公司將阜寧協鑫集成2.5GW疊瓦組件項目的實施地點變更為合肥市肥東縣循環經濟示范園,實施主體變更為合肥協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募投項目名稱變更為“合肥協鑫集成2.5GW疊瓦組件項目”。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1年1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體巨潮資訊網()披露的《關于變更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施主體及地點的公告》(公告編號:2021-008)。
(2) 公司于2021年7月27日召開第五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第五屆監事會第五次會議及2021年8月12日召開2021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變更募集資金用途的議案》,根據公司長期戰略規劃及光伏行業市場需求,為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更快提升公司高效大尺寸組件產能,更好滿足客戶需求,提升市場份額,公司將“合肥協鑫集成2.5GW疊瓦組件項目”變更為“合肥協鑫集成15GW光伏組件項目”。本次變更募集資金金額占本次募集資金凈額的比例為20.07%。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1年7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體巨潮資訊網()披露的《關于變更募集資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編號:2021-081)。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協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于2021年8月20日以電子郵件及電話方式通知全體董事,并于2021年8月26日以現場與通訊相結合的方式在公司會議室召開。本次會議應出席董事8名,實際出席董事8名。會議由董事長主持,會議召開和表決程序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及本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合法有效。經與會董事審議,通過如下決議:
一、會議以8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的表決結果,審議通過《公司2021年半年度報告及其摘要的議案》;
《公司2021年半年度報告及其摘要》詳見刊載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體《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及巨潮資訊網()上的相關公告。
二、會議以8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的表決結果,審議通過《2021年半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
具體內容詳見刊載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體《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及巨潮資訊網()上的相關公告。
本公司及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協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五屆監事會第六次會議于2021年8月20日以電子郵件及電話方式通知全體監事,并于2021年8月26日以現場與通訊相結合的方式在公司會議室召開。會議應出席監事3名,實際出席監事3名。會議由監事會主席主持,會議召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及本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合法有效。
一、會議以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的表決結果,審議通過《公司2021年半年度報告及其摘要的議案》;
根據《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我們作為協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監事,認線年半年度報告及其摘要》,發表書面審核意見如下:
公司董事會編制的《公司2021年半年度報告全文》及《公司2021年半年度報告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的規定,報告內容真實、準確、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實際情況,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公司2021年半年度報告及其摘要》詳見刊載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體《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及巨潮資訊網()上的相關公告。
二、會議以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的表決結果,審議通過《2021年半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
經審核,監事會認為:董事會編制的《2021年半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符合中國證監會、深圳證券交易所關于上市公司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的相關規定,符合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不存在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違規的情形,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報告如實反映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
具體內容詳見刊載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體《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及巨潮資訊網()上的相關公告。

產業招商/廠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機:13524678515;?13524678515;?13524678515?
請說明您的需求、用途、稅收、公司、聯系人、手機號,以便快速幫您對接資源。?
長按/掃一掃加葛毅明的微信號

掃一掃關注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