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高層次人才分類認定辦法
111111附件附件附件22合肥市高層次人才分類認定申請表合肥市高層次人才分類認定申請表合肥市高層次人才分類認定申請表電子照片電子照片電子照片出生日期出生日期出生日期年年出生地出生地出生地政治面貌政治面貌政治面貌行政職務行政職務行政職務從事專業從事專業從事專業工作單位工作單位工作單位在職狀態在職狀態在職狀態單位類別單位類別單位類別經費形式經費形式經費形式*高學歷*高學歷*高學歷所學專業所學專業所學專業畢業學校畢業學校畢業學校畢業時間畢業時間畢業時間年年*高學位*高學位*高學位所學專業所學專業所學專業授予單位授予單位授予單位授予時間授予時間授予時間年年資格取得時間資格取得時間資格取得時間年年職執業資格專業技術類職執業資格專業技術類職執業資格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技能類職業資格技能類職業資格技能類勞動合同聘用合同期限勞動合同聘用合同期限勞動合同聘用合同期限固定期限
為進一步提高我市人才服務水平,并為開展各項重點人才工 作打下良好基礎,現就高層次人才分類認定工作制定本辦法。
一、政策內容 根據《合肥市人才分類目錄》(見附件),對我市培育或全職 引進的高層次人才按國內外頂尖人才(A 類)、國家級領軍人才(B 類)、省級領軍人才(C 類)、市級領軍人才(D 類)、高級人才(E 類)進行分類認定。 二、申報對象和條件 在我市用人單位工作,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不斷創新的科 學精神和良好的職業道德,并符合《合肥市人才分類目錄》規定 的 A、B、C、D、E 類條件的人員可以通過所在單位,申請我市高 層次人才分類認定。 中央、省屬駐肥單位需要申請人才分類認定的,可參照本辦 法執行。 三、辦理流程 分類認定工作通過“合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 ()-合肥市高層次人才分類認定申 報管理系統進行。 (一)申請對象本人和用人單位通過申報管理系統,在線填
寫《合肥市高層次人才分類認定申請表》,并上傳相關附件材料 (用原件掃描制作成 PDF 格式文檔)。
(二)相關材料在用人單位公示無異議后(公示期 5 個工作 日),單位人事部門通過申報管理系統報送材料,打印《合肥市 高層次人才分類認定申請表》并加蓋單位公章,與相關附件材料 原件一并送相應受理部門。
(三)受理部門負責核對相關信息。材料不完整或上傳的相 關附件材料與原件不一致的不予受理。材料完整且上傳的相關附 件材料與原件一致的予以受理,并退還原件;通過申報管理系統 報送審核部門,并將《合肥市高層次人才分類認定申請表》歸檔 保存;待核準部門核準后通過申報管理系統打印《合肥市高層次 人才分類認定結果》。
(四)審核部門對照《合肥市人才分類目錄》進行條件審核 工作。對未通過審核的材料,系統將向認定申請人反饋;對通過 審核的材料,由申報管理系統報送核準部門。
(五)核準部門核準并經公示無異議后(公示期 5 個工作日), 將相關數據信息保存到高層次人才分類數據庫,通過申報管理系 統將認定結果反饋給認定申請人,同時向社會提供查詢。
四、辦理部門 (一)受理部門。市直及所屬企事業單位申報材料由市直單 位組織人事部門受理;縣(市)區、開發區所屬單位申請人員材 料按屬地原則,由所在地組織人事部門受理;中央、省屬駐肥單
位申請人員材料由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受理。 (二)審核部門。《合肥市人才分類目錄》中涉及的榮譽或
獎勵項目,有對應市級歸口管理部門的,由該市直部門負責審核; 沒有對應歸口管理部門或歸口部門不明確的,由市人力資源和社 會保障局(以下簡稱市人社局)匯總后提交聯席會議審核;對分 類目錄中屬于“相當于上述層次”的人才認定工作,由市人才工 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市人才辦)、市人社局牽頭組織召 開聯席會議(必要時組織專家評審)審核。
(三)核準部門。市人才辦會同市人社局負責核準 A、B、C、 D 類人才和市屬用人單位 E 類人才認定結果;縣(市)區、開發 區組織人事部門負責核準所屬用人單位 E 類人才認定結果。
五、申報材料 (一)《合肥市高層次人才分類認定申請表》(表格通過系統 在線填寫并打印)。 (二)身份證件。 (三)《合肥市社會保險參保證明(單位專用)》(不繳納社 保的財政補助單位可以不提供)。 (四)勞動合同或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屬創業人員的,提供 營業執照和半年(含)以上完稅證明。 (五)*高學歷證書。 (六)*高學位證書(具有學位的人員提供)。 (七)職稱證書(具有職稱的人員提供)。
(八)職業資格等級證書(具有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提供)。 (九)E類人才中擬按博士條件認定的人員還須提供以下材 料: 1.取得國內院校頒發的博士學位人員,須提供教育部學位 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認證的《中國學位認證報告》。 2.取得國外院校頒發的博士學位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 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3.取得港、澳、臺地區院校頒發的博士學位人員,須提供 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港澳臺學歷學位認證書》。 (十)D 類或 E 類人才中擬按高級職稱條件認定的人員,如 其職稱是在外省(含中央在肥單位)評審通過的,原職稱須經市 級以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重新確認。按高級技師條件認定 E 類人才的人員,如其職業資格證書在外省取得,須按我省有關 規定對證書進行復核認定。 (十一)符合《合肥市人才分類目錄》規定條件的其他相關 佐證材料,如榮譽證書、獲獎證書、研究課題結題材料、學術論 文等。 六、申報時間和辦理時限 分類認定工作常年開展,申請材料即時受理,辦理時限一般 為 15 個工作日,具體為:受理后 5 個工作日內報審核部門,審 核環節 5 個工作日(不含市外核查時間),核準環節 5 個工作日。 對分類目錄中屬于“相當于上述層次”的人才認定,由市人才辦、
市人社局牽頭定期組織召開聯席會議(必要時組織專家評審), 提出審核意見。
七、其他事項 (一)達到更高層次認定條件的人員,可按規定重新申請相 應層次人才的認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當取消認定資格或在申報管理 系統中注銷原認定結果: 1.學術、業績上弄虛作假被有關部門查處。 2.提供虛假材料騙取高層次人才資格。 3.受紀檢、監察部門審查并給予嚴重警告以上處分,在處 分期內。 4.被處以刑事處罰,在執行期間。 因前款第 1、2 項情形取消認定資格的,3 年內不再受理高層 次人才認定申請。
附件:1.《合肥市人才分類目錄》 2.《合肥市高層次人才分類認定申請表》 3.《合肥市高層次人才分類認定審核部門》
合肥市人才分類目錄分為 6 個層次,分別是:國內外頂尖人 才、國家級領軍人才、省級領軍人才、市級領軍人才、高級人才、 基礎人才(分別用 A、B、C、D、E、F 來指代,其中 A、B、C、D、 E 為高層次人才)。
A 類: 國內外頂尖人才。主要包括: 1.諾貝爾獎、圖靈獎、菲爾茲獎、普利茲克獎獲得者。 2.國家*高科學技術獎獲得者。 3.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外籍院士。 4.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榮譽學部委員。 5.國家重點人才工程頂尖人才;國家杰出人才。 6.國家自然科學獎一等獎、科學技術進步獎特等獎、技術 發明獎一等獎獲得者排名*一。 7.世界 500 強企業(境外)總部首席執行官或首席技術官。 8.相當于上述層次的頂尖人才。 B 類:國家級領軍人才。主要包括: 1.國家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全國杰出專業技術人才; 國務院批準的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專家;中國青年科技獎獲得者; 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完成人。
2.國家“人才計劃”中除杰出人才之外的人選;國家重點 人才工程除頂尖人才外的人選;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
教育部重點人才工程教授;中宣部文化名家工程暨“四個一 批”工程入選者;科技部“創新人才推進計劃”入選者;中科院 重點人才工程(A 類);農業部“中華農業英才獎”獲得者。
3.全國模范教師;國醫大師;中國工藝美術大師;中華技 能大獎獲得者;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
4.國家自然科學獎一等獎、科學技術進步獎特等獎、技術 發明獎一等獎獲得者排名前三;國家自然科學獎二等獎、科學技 術進步獎一等獎、技術發明獎二等獎獲得者排名*一。
5.世界 500 強企業(境外企業)二級公司或地區總部總經 理; 中國 500 強企業主要經營管理人才;管理資產超過 300 億元 的金融投資、資產管理、互聯網金融機構總部主要負責人。
6.相當于上述層次的領軍人才。 C 類:省級領軍人才。主要包括: 1.國家優秀青年科學基金獲得者;省、部級有突出貢獻的 中青年專家;中科院重點人才工程(B、C 類)入選者;農業部“農 牧漁業豐收獎”一等獎獲得者排名前三。 2.合蕪蚌自主創新綜合試驗區“創新人才獎”獲得者;省 級(含副省級)城市海內外“高層次人才引進計劃”入選者(如 安徽省重點人才,外專重點人才);省級“特殊人才支持計劃” 入選者;省級創新創業團隊帶頭人(如安徽省“115”產業創新
團隊、來皖創業高科技人才團隊等);享受省級政府特殊津貼人 員;省級學術和技術帶頭人;省級青年科技獎獲得者。
3.安徽省宣傳文化系統“六個一批”人才入選者;安徽省 宣傳文化領域拔尖人才、青年英才。
4.全國優秀教師;安徽省重點人才工程特聘教授;省高校 教學名師;省級特級教師;“江淮名醫”入選者。
5.國家級技能大師工作室領銜人;全國技術能手獲得者; 省級技能大獎獲得者;省級工藝美術大師;省級建筑大師;省級 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
6.國家自然科學獎二等獎、科學技術進步獎一等獎、技術 發明獎二等獎獲得者排名前三;省部級自然科學、技術發明、科 技進步一等獎獲得者排名*一;合肥市科學技術杰出貢獻獎獲得 者。
7.中國民營企業 500 強企業主要經營管理人才;管理資產 超過 200 億元的金融投資、資產管理、互聯網金融機構總部主要 負責人。
8.相當于上述層次的領軍人才。 D 類:市級領軍人才。主要包括: 1.安徽省戰略性新興產業技術領軍人才;省學術和技術帶 頭人后備人選;合肥市領軍人才引進計劃入選者;“廬州英才” 培養計劃入選者;合肥市高層次人才創業團隊帶頭人;廬州產業 創新團隊(“228”)帶頭人;合肥市專業技術拔尖人才;享受合
肥市政府特殊津貼人員;合肥市學術和技術帶頭人。 2.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并作為主要完成人
承擔過市級以上研究課題或成果獲得市級以上獎勵的專業技術 人才。
3.合肥市“名校長工作室”、“名師工作室”領銜人;省級 衛生計生系統學科(專科)帶頭人。
4.省級技能大師工作室領銜人;省級技術能手獲得者;市 級技能大獎獲得者;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
5.省部級自然科學、技術發明、科技進步二等獎獲得者排 名前三;合肥市科學技術一等獎獲得者排名*一。
6.合肥市納稅前 100 名的企業主要經營管理者;管理資產 超過 100 億元的金融投資、資產管理、互聯網金融機構總部主要 負責人。
7.相當于上述層次的領軍人才。 E 類:高級人才。主要包括: 1.其他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業技術人才;具有副 高級專業技術職稱(含高級技師、高級社會工作師),并作為主 要完成人承擔過市級以上研究課題或成果獲市級以上獎勵的專 業技術(技能)人才。 2.合肥市學術和技術帶頭人后備人選;合肥市教育系統學 科帶頭人;合肥市骨干教師;合肥市衛生計生系統學科(專科) 帶頭人;市級主管部門通過選拔列入本系統人才培養計劃的人選。
3.市級技能大師工作室領銜人;市級技術能手。 4.合肥市規模以上企業獲市級以上獎勵的經營管理人才; 管理資產超過 50 億元的金融投資、資產管理、互聯網金融機構 總部主要負責人。 5.在國內外核心期刊發表過重要學術論文的博士。 6.相當于上述層次的高級人才。 F 類:基礎人才 1.具有副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人才;高級技師;其他相應 層次人才。 2.碩士;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職稱的人才;技師;其他相應 層次人才。 3.本科畢業生;高級工;其他相應層次人才。 以上人才分類目錄,將定期進行修訂和更新完善。
職業資格(技能類) 勞動合同(聘用合同)期限
□固定期限: □無固定期限 □創業人員
本人承諾對填報內容的真實性、完整性、有效性負責。如有虛假,愿承擔由此產生的
□申報材料已在本單位公示 5 個工作日,無異議。
□申報管理系統中上傳的掃描件與原件一致。
合肥市高層次人才分類認定審核部門
分類目錄 諾貝爾獎、圖靈獎、菲爾茲獎、普利茲克獎獲得者;國家重點人 才工程頂尖人才 國家*高科學技術獎獲得者;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 外籍院士;國家自然科學獎一等獎、科學技術進步獎特等獎、技 A 類 術發明獎一等獎獲得者排名*一 世界 500 強企業(境外)總部首席執行官或首席技術官
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榮譽學部委員
國家“人才計劃”杰出人才;相當于 A 類層次的頂尖人才
國家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全國杰出專業技術人才;國務院 批準的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專家;國家“人才計劃”中除杰出人才 之外的人選;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中華技能大獎獲得者; 相當于 B 類層次的領軍人才
國家重點人才工程人選(含外專和青年頂尖人才)
中宣部文化名家工程暨“四個一批”工程入選者
中國工藝美術大師;世界 500 強企業(境外企業)二級公司或地 B 類 區總部總經理;中國 500 強企業主要經營管理人才
管理資產超過 300 億元的金融投資、資產管理、互聯網金融機構 總部主要負責人
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完成人;科技部“創新人才推進計劃” 入選者;中科院重點人才工程(A 類);國家自然科學獎一等獎、 科學技術進步獎特等獎、技術發明獎一等獎獲得者排名前三;國 家自然科學獎二等獎、科學技術進步獎一等獎、技術發明獎二等 獎獲得者排名*一
市科技局 市經信委 市社科聯 市人社局 市科協
市教育局 市人才辦 市委宣傳部 市經信委 市金融辦 市文廣新局
省、部級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享受省級政府特殊津貼人員; 省級學術和技術帶頭人;合蕪蚌“創新人才獎”獲得者;省外專 重點人才;國家級技能大師工作室領銜人;全國技術能手;省級 技能大獎獲得者;相當于 C 類層次的領軍人才
國家優秀青年科學基金獲得者;中科院重點人才(B、C 類); 國家自然科學獎二等獎、科學技術進步獎一等獎、技術發明獎二 等獎獲得者排名前三;省部級自然科學、技術發明、科技進步一 等獎獲得者排名*一;合肥市科學技術杰出貢獻獎獲得者
省級“高層次人才引進計劃”入選者;省“特支計劃”入選者; 省級創新創業團隊帶頭人 C 類 安徽省宣傳文化系統“六個一批”人才入選者;安徽省宣傳文化 領域拔尖人才、青年英才 全國優秀教師;安徽省重點人才工程特聘教授;省高校教學名師; 省級特級教師
省級工藝美術大師;中國民營企業 500 強企業主要經營管理人才
農業部“農牧漁業豐收獎”一等獎獲得者排名前三
管理資產超過 200 億元的金融投資、資產管理、互聯網金融機構 總部主要負責人 合肥市領軍人才引進計劃(重點人才工程)入選者;“廬州英才” 培養計劃入選者;廬州產業創新團隊(“228”)帶頭人;合肥 市專業技術拔尖人才 安徽省戰略性新興產業技術領軍人才;省學術和技術帶頭人后備 人選;享受合肥市政府特殊津貼人員;合肥市學術和技術帶頭人; 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并作為主要完成人承擔過市 D 類 級以上研究課題或成果獲得市級以上獎勵的專業技術人才;省級 技能大師工作室領銜人;省級技術能手;市級技能大獎者;相當 于 D 類層次的領軍人才
合肥市高層次人才創業團隊帶頭人;省部級自然科學、技術發明、 科技進步二等獎獲得者排名前三;合肥市科學技術一等獎獲得者 排名*一
合肥市“名校長工作室”、“名師工作室”領銜人
市教育局 市衛計委 市經信委 市農委 市建委 市文廣新局 市金融辦 市人才辦
省級衛生計生系統學科(專科)帶頭人 D 類 合肥市納稅前 100 名的企業主要經營管理者
管理資產超過 100 億元的金融投資、資產管理、互聯網金融機構 總部主要負責人
其他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專業技術人才;具有副 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含高級技師、高級社會工作師), 并作為主要完成人承擔過市級以上研究課題或成果獲市級以上 獎勵的專業技術(技能)人才;合肥市學術和技術帶頭人后備人 選;市級技能大師工作室領銜人;市級技術能手;相當于 E 類層 次的高級人才
合肥市教育系統學科帶頭人;合肥市骨干教師 E 類 合肥市衛生計生系統學科(專科)帶頭人
市級主管部門通過選拔列入本系統人才培養計劃的人選
合肥市規模以上企業獲市級以上獎勵的經營管理人才
管理資產超過 50 億元的金融投資、資產管理、互聯網金融機構 總部主要負責人
在國內外核心期刊發表過重要學術論文的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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